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青海油田格尔木燃机电站重启及配套新能源项目(100万千瓦光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青海油田格尔木燃机电站重启及配套新能源项目(100万千瓦光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青海油田供水供电公司
建设地点: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乌图美仁乡东侧直线距离约67km处,中灶火南侧约10km处
公示内容:青海油田格尔木燃机电站重启及配套新能源项目(100万千瓦光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5日-2025年9月1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项目单位。
建设单位联系人:刘培宗
联系电话:18997376215
联系地址:青海省海西州茫崖花土沟镇创业路
附件1、青海油田格尔木燃机电站重启及配套新能源项目(100万千瓦光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附件2、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附件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4PHrfR2yPG_Y6zax1y95ug
提取码:aat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