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年11月20日)等有关规定,现将黄591井等4口勘探井建设项目对应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1)池473油探评井项目;(2)长庆油田分公司陕北石油评价项目组黄415H1、黄415H2(黄415井场)石油勘探项目;(3)长庆油田分公司陕北石油评价项目组盐44-1井场(黄591井)石油勘探项目。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钻前工程、钻井工程、油气测试等,以及施工完成后的井队搬迁、废弃物的处理及植被恢复等。
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盐池县(黄415H1井、黄415H2井、黄591井);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池473井)。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陕北石油评价项目组。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5月12日-2026年6月8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项目单位。
建设单位联系人:徐主任
联系电话:17791836615
联系地址:榆林市定边县贺圈镇
附件:https://pan.baidu.com/s/1ALgGyK1WaCfT3njnQ3pCIA 提取码: cuiv